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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5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十四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推荐选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及人数

各单位(部门)严格对照选拔条件进行遴选推荐,每个部门最多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如有40周岁以下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学校将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2人(其中1人为40周岁以下)。

二、推荐选拔条件

拔尖人才人选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关心支持强省会建设。推荐选拔以对济南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向科研、生产、教学、基层一线倾斜。申报业绩须在近3年(2021年10月-2024 年10月)获得。

其中,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的,应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近3年在专业成绩方面符合十个条件之一(详见附件1)。教育系统申报专业技术人才类别,重点需参照第6条: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学科建设、学生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或在学校管理、教育人才培养方面理念先进、经验丰富,发挥作用突出,同行专家公认。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将申报材料(附件2)、审批表(附件3)、推荐评审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4)等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部门)。

2.所在单位(部门)遴选。所在单位(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将推荐人员相关材料电子版于10月30日前发送至jsfz@sdycu.edu.cn。

3.学校遴选。人力资源处协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确定2名拟推荐人员,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向市教育局进行推荐。

4.网上申报。学校为拟推荐人选开通申报权限后,拟推荐人选登录“济南人才网”(rc.jinan.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下载打印《第十四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8日。

5.学校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审核提交。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坚持能力、业绩、贡献导向,确保推荐德才兼备、贡献突出、社会公认的优秀人才,并对上报人选的材料做好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

2.对于申报材料中出现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3.请推荐单位(部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景欢欢,电话88252889。

附件:1.关于做好第十四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申报材料

3.第十四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审批表

4.第十四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审人选情况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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