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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团队平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     点击量: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新葡的京集团科研团队平台建设,保障科研团队平台目标任务的顺利达成,按照《新葡的京集团8814应用型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鲁英才综字【2022】37号)、《新葡的京集团8814应用型科研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鲁英才综字【2023】13号)等文件要求,团队平台的考核采用年度检查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检查以工作进展为主,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研团队平台的年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目前获批立项的省级团队平台、校级团队平台(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科研团队平台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的主要科研工作开展及任务计划的完成情况,已取得的标志性工作成效、获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情况、已开展的社会服务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一)材料填报

各科研团队平台带头人需对照申报书,填报《新葡的京集团8814科研团队平台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新葡的京集团8814科研团队平台年度检查表》(附件3)。

(二)材料审查

所属学院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学校进行复审。

(三)学校评议

根据各科研团队平台申报书、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及科研团队平台年度检查表,依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应用型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新葡的京集团8814应用型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科研处将对团队平台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反馈,对检查发现进展缓慢、无法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学校将及时取消团队平台建设计划,团队平台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团队平台。

四、材料要求

(一)所填报成果需为建设期内团队平台负责人或成员以第一负责人且以新葡的京集团8814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成绩。同一成果仅限于一个团队平台填报,不能重复使用。

(二)所填报成果须显著关联或显著支撑团队平台的研究方向。

(三)所填报的各类成果均需提供电子版佐证材料,由科研处组织或者已经在科研处备案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具体要求如下: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或结项文件;论文需提供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著作需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科研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专利类成果需提供证书;智库报告需提供报告原文并附盖有采纳单位公章的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证明。

(四)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1份)、年度检查表(2份)纸质版于10月31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科研处(办公楼310),电子版(含佐证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sdycu.edu.cn。

联系人:王美英;联系电话:18595268050

科研处

2024年9月20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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