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结合《新葡的京集团8814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3〕7号)文件精神,现组织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申请(9月14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开放实验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并与相关材料(附件3)一并报所在单位审查。
(二)各教学单位进行初审(9月18日-19日)。各学院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审查项目的选题意义、实验条件、研究内容、创新点、时间分配是否满足要求等。初审合格后,将附件2、汇总后的附件3提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评审(9月25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内容、预期目标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立项,并对批准项目发文公布。
二、申报相关要求
(一)开放实验项目由教师申报,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较好的教科研基础。学生自拟开放实验项目,须由指导教师进行项目申报。
(二)鼓励面对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层次的学生开放,对象以本科生为主,可适当吸收部分专科生参加。
(三)项目申报应做到覆盖各专业,适当扩大参与开放实验项目的学生覆盖面。实验室开放以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验室资源及设备使用情况,组织相关教师认真研究,设计开发出综合性强、能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开放实验项目,本科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应适当增加实验项目数量。每位指导教师每个学期最多申请1个开放性实验项目。
(四)鼓励学生自拟开放实验项目,重点支持与创新创业大赛、教师教科研、学生科技创新实践以及学科专业竞赛等深度融合的项目申报,以促进知识的交叉应用与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
(五)申报条件及申报类型以《新葡的京集团8814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3〕7 号)中条款为准。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9月19日前报送立项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附件2和附件3。
电子版以“XX学院2024-2025-1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经院长签字并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办公楼教学研究与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各教学单位做好各环节材料的存档工作。
联系人:张亚, 88253690 办公地点:办公楼教学研究与服务中心
邮 箱:jwcsjk@sdycu.edu.cn
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8814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3〕7 号)
附件2:新葡的京集团8814开放实验项目立项申请表--XX项目
附件3:XX学院20XX-20XX学年第X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