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0     点击量: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4〕44 号)(附件1)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突出重点。结合山东职业教育实际,着力研究新常态下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与重点领域。

(二)注重创新。遵循职业教育最新理念,努力推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体系建设、职教集团作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体现、现代学徒制实践、评价体系创新、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建设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三)示范引领。积极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调动职业院校广大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实践先导。充分体现一线教学改革实践在教学改革研究中的先导作用,以实践问题引导研究方向,以实践效果检验研究成果。注重研究的实效性,促进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二、立项范围

项目选题请参考《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坚持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面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面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需要,结合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以及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聚焦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重点任务,特别是针对“一体两翼五重点”和“五金”建设新方向,自行命题组织申报。

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省教育厅2023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学校限推荐申报一项,参与申报未推荐的,可在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中按照政策推荐立项。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须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育工作者;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副高级以上职称。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并限参加不超过2个教改项目。允许在校兼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项目。

四、申报程序

1.项目主持人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附件3)、《申报书活页》(附件4),交至所在的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申请人的业务能力、研究目标与内容、改革方案设计等方面签署明确的意见,填写《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5),连同《申报书》《申报书活页》一并送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五、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单位将《申报书》、《申报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20日前发至教务处邮箱。

联系人:纪芹芹薛景兰 邮箱:ycxyjyk@sdycu.edu.cn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4.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活页

5.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10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鲁ICP备10203949号  新葡的京集团8814  Copyright © 1998 - 2022

  • 官网

  • 微博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