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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住宿须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09-08-19 点击数:

 

 

1、被批准入住的学生必须持新生报到注册表到所分公寓楼值班室进行登记,领取房间钥匙。

2、在工作人员引领下按分配的宿舍对号住宿,使用同号衣柜(不得私自调换。)入住后,依照物品清单清点公寓用品,无误后将清单交公寓管理员。

3、未经允许不准安排或留宿家属、客人及非本楼人员住宿。

4、学生公寓楼内的一切固定设施,未经公寓科同意不得随意拆除、移位、改装或用作其它。

5、自觉保持宿舍内的清洁卫生,人人自觉叠好被子、铺面整洁,同时宿舍成员轮流值日,每天打扫房间。

6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不得大声喧哗。夜间熄灯后,晚归人员必须到值班室登记,说明晚归原因。人离开宿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7、学生公寓楼内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违反者将按有关条例、制度予以处分。

8学生在住宿中,若丢失锁钥匙,不准私调门锁,应报公寓管理员,由管理员安排更换。若不报告导致公寓失窃,由责任者承担责任。发给学生本人使用的钥匙,由学生本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9、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向室外,走廊、窗外吐痰、倒水、丢果皮、纸屑等垃圾。

10学生应自觉服从公寓老师管理,尊重理解、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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