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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学生工作处处长接待日的通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14-04-0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三育人"的办学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推动新葡的京集团学生工作战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畅通学生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学生工作处决定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处长接待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上午800―11:00

 

二、接待人员

 

学生工作处处长、副处长

 

三、接待地点

 

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四、接待内容

 

1.关系到学生学习、生活的重大问题和学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

 

2.需要学生工作处出面协调解决的事情;

 

3.听取学生关注的有关学校的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4.教育、纠正学生对于学校工作的判断和误解,并作出正确的解释;

 

5.其他日常性事务。

 

五、接待要求

 

1.在接待过程中,对于学生提出的问题,当时能给予答复的,要及时答复解决。当时不能答复的,要提交处长办公会讨论研究,讨论后予以答复;需学生工作处协调的工作,学生工作处将与学校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后解决;需报请学校研究决定和处理的重大事项,学生工作处将报请院长办公会,并将学校意见及时答复来访人员。学生提出的问题须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不予答复。

 

2.要以满腔热忱、诚恳的态度对待学生的来访,虚心听取学生意见,接受广大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3.要重视接待日,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方便,欢迎来访,以促进学工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接待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学生工作处处长接待日登记表》;

 

5.值班处长如有因公外出或其他事情不能按时接待,应安排其他人员值班,不得空岗。

 

六、来访要求

 

1.为了保证学生工作接待日制度的顺利实施,请同学们以个人或者班集体的形式,在学生工作接待日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问题,并对学校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接待纪律,服从接待安排,举止文明,就事论事,严禁借题发挥或聚众闹事;

 

3.按照来访顺序等待接谈和答复,不得干扰学生处正常工作秩序;

 

4.全校学生均可通过学生工作网站处长信箱、值班电话、青春英才新媒体平台来信、来电、留言预约接待。

 

处长信箱网址:

 

http://xsc.ycxy.com/Comment.asp?ArticleID=18878&Action=ShowAll&page=1

 

值班电话:88253022  88253135  88253139 (南校区)

              15725315502北校区)

 

附件:青春英才新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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