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老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部门)实验技术岗位人员。
二、申报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4号)执行。把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首位,突出评价实验能力和工作业绩,着重考察实验技术人才在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安全、技术开发或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促进优秀实验技术人才脱颖而出。
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实验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1〕5号)参评实验技术职称。
三、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注册申报、学校审查推荐、逐级审核、呈报材料的程序进行。
(1)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有关信息。
2.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说明。申报人员各项材料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工作量、论文著作、科研专利、表彰奖励等材料正式发表或形成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2)学校审查推荐
学校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查通过后推荐上报至省实验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3)逐级审核
省实验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逐级审核,确定通过人员。
(4)呈报材料
审核通过人员需呈报以下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10份;
2.申报人员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考察报告1份;
3.1篇实验报告或1个实验方案;
4.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限同级别),另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侵占他人技术成果、伪造实验数据、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2.申报通过人员需将纸质版呈报材料于2024年11月22日前送至办公楼312。
如有问题请联系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景欢欢,联系电话18366196102。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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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