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师资培训体系,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和质量,强化地方经济社会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各学院根据学院专业建设、社会服务与人才培养等工作实际,与校企合作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在教师专业实践与培训、实践教学、教学资源、双创项目、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通过基地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
二、建设范围和数量
重点依托现有校企合作以及拟开展校企合作的行业企业资源,教师寒暑假社会实践企业等,从中遴选有实力、有意愿、有条件开展“双师型”教师培训的行业企业,或在原校企合作协议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增加教师专业实践锻炼、企业职工岗位培训、项目研发、企业专家技术培训等合作内容。
2024年每个学院至少遴选建设1个“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另外,根据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任务要求,工学院、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设计学院应争取至少建设2个基地。
三、建设内容
1.教师专业实践锻炼
利用寒暑假组织教师到培训基地开展专业实践,从事与专业相关的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跟岗实习或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
学院、企业结合教师专业水平制订相应实践工作方案,根据教师教学实践和教研科研需要,确定教师企业实践的重点内容,解决教学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了解行业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等。
2.教师实践能力培训
组织行业企业专家通过讲座、研讨会、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开展行业认知、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提升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3.企业职工岗位培训
学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承担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服务。
4.项目研发
学校教师积极参与企业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与推广以及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等技术服务工作。
5.团队共建
建立校企协同创新团队,在教师培训、课程教材开发、教学改革、技术研发、学术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承接相关项目。
具体建设内容可由学院和企业协商确定。
四、基地管理
学校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基地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实施和管理监督;各教学单位作为实施单位,负责本学院基地建设与管理,并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基地建设相关事宜;合作企业具体承担“双师型”教师培训任务,安排实践培训专家,并为教师实践培训和实践锻炼提供必要条件,提供具体的企业员工培训、项目研发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需求。学校、学院、企业三方联动,紧密合作,共同完成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培训目标。
五、工作安排
1.遴选确定。
各学院与遴选确定的“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制定基地建设方案。涉及多学院、多专业共建一个基地的,可协商由一个学院牵头,其他学院配合,共同签订合作协议、制定建设方案。
2.学校备案。
各学院将“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协议、建设方案、挂牌新闻等相关材料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3.培育建设。
各学院要加强对基地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学院“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任务安排等,并明确专人负责,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4.验收认定。
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对“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进行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等工作,对验收情况良好的基地授予校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称号。
六、其他
1.请各单位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或校企合作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等。
2.基地建设方案一般应包括:基地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分年度建设计划、保障措施等,可以依托某个专业,或者以专业群为基础建设基地,分步实施,注重实效。
3.对于已签订有关协议的,应继续制定并完善基地建设方案,并按照计划推进落实相关活动。
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合作协议(或校企合作补充协议)、基地建设方案(加盖学院公章)PDF版、工作开展佐证材料(可不断补充完善)等电子版,发送至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sfz@sdycu.edu.cn。不明事宜请联系:于晓艳,联系电话:15552576767。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