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5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财厅函〔2024〕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三)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国家助学金: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4年级)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金额为5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金额为5000元/人,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受助金额分一档26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000元。(具体资助金额以上级最新通知为准)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五)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生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放宽至前50%。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八)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互访交流活动。

(九)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民族必须为少数民族,“家庭详细住址”必须位于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三个地区范围内。

四、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推荐为国家助学金三档的学生必须符合“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的条件之一)。

在评审工作中,烈士子女、孤儿、特困、即使帮扶、单亲家庭、父母伤、病、残、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以及享受最低保障家庭的学生,建档立卡的学生原则上必须评选国家助学金。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要在评选开始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10月14日-10月16日)。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10月16日)。

(三)各二级单位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根据支撑材料,按照评选细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学生,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10月17日-10月21日)

(四)拟确定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资助中心。组织学生进行系统填报。(10月22日-10月25日)

(五)校公示无误后,按照要求报送上级部门进行省级/国家级审核,结果将在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获奖助的学生必须为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学校资助工作要扩大资助面,禁止重复获奖、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分配本、专科名额人数固定,不允许混用,严格按照分配到各学院的人数和金额评选。

(四)各学院上报奖助学金材料审核不合格者,此名额将作废,不允许再重新报送。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按照要求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填报。系统网址:https://sdxszz-jxj.sdei.edu.cn/jxj2024/login

(二)1.《****申请审批表》(系统导出)(纸质版一份)

2.《审核名单汇总表》(系统导出)(资助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纸质版一份)

3.评审报告需包括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成员,评审细则,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评审结果(资助评审小组组长签字)以及特色做法等方面全面、详细的总结评审工作情况。(纸质版一份)

4.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5.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6.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资助评审小组组长签字))(纸质版一份)

(三)报送地点:事务服务中心211

(四)报送时间:10月25日之前。

八、监督举报

为保障本年度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评选公平公正公开,学校专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学生工作处:张老师88253139/13733827545

督 查 室:李老师88253123/13939082891

纪检监察办公室:孙老师88253032/13853195369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生资助中心通知为准。联系人:车老师 陈老师电话:88253135 邮箱:chenyulingycxy.com。

附件1:2024年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4年度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

附件4:2023-2024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15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鲁ICP备10203949号  新葡的京集团8814  Copyright © 1998 - 2022

  • 官网

  • 微博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