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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5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在全国第4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时刻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表扬在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教师群体:全体专任教师

班主任群体:全体辅导员

教育工作者群体:学校管理人员、行政职员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参照评选条件,推荐1名专任教师和1名辅导员;

各单位、各部门推荐1名“教育工作者”,不符合条件可不推荐。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及师德失范问题。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教师群体

(1)具有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守社会公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2)理论素养深厚,专业知识渊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风格独特,育人成效突出,在学科领域发挥引领作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3)关爱学生,以身示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引领区域教师专业发展,在教师梯队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送教支教、示范教学等公益性教育教学活动。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一线优秀教师,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近5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4次优秀,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的教师优先推荐。

2.班主任群体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关爱学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和感召力。所带班级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育人思想,在育人管理工作中有深入地探索,有科学专业、特色鲜明的带班育人方略,并形成了较成熟的典型经验,德育研究成果丰硕。

(3)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班级建设和育人成效显著。所带班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班集体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班级管理民主和谐、班级活动丰富多彩;善于与学生、家 长及任课教师沟通。学生、家长、同行认可度高,带领指导班 集体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在班主任队伍建设中起示范带动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

(4)累计承担班主任工作10年及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近5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4次优秀,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的班主任优先推荐。

3.教育工作者群体

(1)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能够高质量地贯彻落实学校发展理念,创造性开展工作。

(2)个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或综合荣誉,有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或管理类相关研究成果。

(3)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大局意识强,真抓实干,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师生(单位职工)中有较高威望。

(4)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近5年个人师德考核均为优秀,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4次优秀,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的教育工作者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单位、各部门民主择优推荐,确定拟推荐对象。

(二)审核上报。学校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后将审核通过人员相关推荐材料报市教育局。

(三)市级审定。市教育局审查推荐对象资格,表扬建议名单报市教育局党组会审定,报上级研究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正推荐,加强师德师风审核。推荐对象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部门请于7月9日前将表现突出个人事迹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表现突出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推荐对象师德师风鉴定、政治鉴定和廉政鉴定意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sfz@sdycu.edu.cn。

如有问题请联系:景欢欢18366196102。

附件:

1.表现突出个人事迹材料

2.表现突出个人推荐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7月5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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