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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8    作者:教务处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3〕7 号),结合本学期开放实验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管理

开放实验结项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组织实施,并将相关材料按规定整理存档、报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根据结项情况进行抽查。

二、各学院结项验收要求

(一)学生完成实验项目后,提交该项目的实验结果(如:实验(实训)报告、论文、实物、参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二)指导教师提交开放实验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根据学生完成情况进行成绩考核,报所在学院(附件2-附件3);

(三)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开放实验项目及成果进行验收。

三、材料存档及报送

(一)需各学院整理存档的材料

1.所有参加开放实验学生的实验(实训)报告;

以实物、论文、大赛结果等为主要实验成果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周期撰写期中、期末等主要阶段的实验(实训)报告;

2.实物、软件、论文等;

3.开放实验记录本;

4.开放实验项目立项申请表、结题报告;

5.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开放实验项目及成果进行验收的材料;

6.新葡的京集团8814开放实验项目学生成绩单;

7.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结项一览表;

8.各学院本学期开放实验工作总结;

9.其它相关材料。不便长期保存的实物,应采用制作影像等电子方式备存。

(二)需报送教务处的材料

1.开放实验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

2.开放实验项目学生成绩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3.开放实验项目结项一览表(纸质版附件4);

4.各学院本学期开放实验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1229前,电子版以“XX学院2023-2024-1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结项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

四、成果收集与发表

各学院应总结本学期开放实验工作经验,开发有价值的开放实验项目并推广,做好优秀成果的收集及论文发表相关安排,继续优化本学院开放实验工作。

联系人:刘楠楠、张亚, 办公地点:办公楼教学研究与服务中心

邮 箱:ycxyjyk@sdycu.edu.cn

教务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