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一、为促进设计学院下属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现结合设计学院现状,以提高我院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实验室是学院进行实验、实训教学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必须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三、实验室的建设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从实际出发,结合设计学院各学科发展的需要,制定近期工作计划和长远的建设规划;充分发挥现有人力、财力、物力的作用,综合平衡,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以现代技术和先进教学仪器设备相结合的现代化实验室,做到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
实验室的任务
一、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按计划准备和开出实验课程。实验室要完善实验计划、指导书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任务。
二、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生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注意帮助学生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治学态度,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使用仪器设备前指导师生认真阅读仪器设备的操作流程;完成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做好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计划、使用和管理工作,防止积压浪费,保证实验工作顺利进行。
四、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服务项目包括:图文制作、书籍胶装、出图打印和人员培训等。应按材料成本、设备损耗、劳动报酬等项规定,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实验室建设
一、实验室的设置,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稳定的学科发展方向和实验教学或科研任务;
2.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屋、设施和环境;
3.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
4.有实验室主任和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的建立、增设、合并、撤消先要经设计学院提出申请,后经学院正式批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以及技术水平和人员、财力、物力等综合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请主管院长批准。
三、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要纳入学院总体发展规划,要考虑房舍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按照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等程序进行全面规划。
四、有条件的实验室要积极申请校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适应高科技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实验室管理体制
一、我院实验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院、实训中心管理为主的二级管理体制。我院由教学副院长主管负责全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实验室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全面工作。
二、实训中心主要职责:
1.结合新葡的京集团8814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设计综合实验中心管理的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
2.根据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现状与使用情况,结合各专业教研室提供的实践教学及科研需求,提出专业实验仪器设备的年度建设计划。
3.组织对各专业实验仪器设备年度建设计划的论证。
4.组织本院各专业教研室及实验室成员,进行需购仪器设备的前期考察及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技术把关;配合完成所购设备的安装与调试,配合完成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与使用培训工作,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领用手续。
5.及时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建帐、制卡、贴标签等资产管理工作及归档、存档工作。
6.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结合专业发展的要求,每学期提前做好实验课程的设置,确定实验内容,并督促检查实验计划实施的进展程度。
7.根据实验课程需要,每学期编制仪器设备及实验消耗材料购置计划,确保实验课按时正常开出;
8.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安排,每学期提前组织做好开设实验课程的准备工作,实训内容的确定,督促检查实验计划、实训指导书、实训总结实施的进展程度。负责做好实验课表、实训计划、实训安排、实践课指导教师汇总、组织制定实训指导书、实习实训开出情况统计、实验教学情况统计、毕业设计大纲收交、实验开出率、实验报告、实训指导书汇总、实习实训工作总结等工作。
9.负责做好对我院的实践教学环节的监控和检查考核工作;
10.积极承担实践教学、科研、培训、专业技能竞赛等任务,加强课余时间实验室的开放与对外服务。
11.及时统计上报实验室年度建设情况报表、承担实践教学任务情况报表。
12.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记录,并将记录材料及时整理、汇总、保存和上报。
13.统筹本院实验仪器设备的协调使用,努力提高实践教学设施设备的利用率与使用效益。
14.定期检查所属各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状况,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对各实验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及修后验收工作。在维修、保养及设备修后验收后做好记录,并将记录整理归档。
15.按照本实训中心确定岗位责任制,做好在实验室上课教师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业绩考核工作。
16.负责实训中心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室内和周边环境清洁,仪器设备无尘土,定期检查落实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和财产安全;
17.认真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切实使用好资产管理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维护学院财产的安全完整,并定期做好资产自查工作,将工作中涉及的各类账单整理归档;
1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管理
一、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颁布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设计学院自身情况,制定和完善各项设计学院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水平考核工作。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耗材、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需按照学院下发的《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验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工作。认真执行对高温、低温、粉尘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处理实验留下的各种废纸、废物和粉末等,不得污染环境。
五、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实验室人员
一、实验中心主任要由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有一定的专业理论修养,有实验教学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较强,有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各类人员要明确分工,按岗位职责各负其职,同时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三、实验室各类人员的职务聘任、级别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实训室工作特点和需要与本人的工作业绩,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的编制要参照学院学生人数、实验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数量合理折算后确定。
五、学院要定期开展实训室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实验室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