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设计学院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0    浏览次数:

为全面加强新时期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辅导员队伍作用,特别是充分发挥好新配备的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优势。针对当前新生开学后需要稳定的现状,以及老生报道后注重学习的关键时期,我院决定9月10日―22日利用晚自习时间开展为期二周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为切实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新时期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好辅导员队伍的作用。同时,也是辅导员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和能力的一次锻炼,是辅导员发挥才干,展示才华的一个良好平台。通过这次活动能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全体辅导员尽全力开展好这次活动。

二、要严密组织。一是各级部主任要带领辅导员主动参加听讲。二是准备为学生上课的辅导员要认真备课,分专题,分层次,从不同的角度,给学生讲解好;三是要严密组织好学生听讲,班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及时传达活动的时间地点,从而保证不遗漏任何一名学生。各有关班级的辅导员要带领本班级人员,按时间要求组织入场和听讲。

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法律意识。使我院的全体学生真正成为一名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新时期大学生。

艺术设计学院

2012年9月11日

附:《艺术设计学院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