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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2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作者: 吴洪磊 发布日期:2012-03-2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2008级普通本科、2009级高职学生毕业在即,为完善其大学档案,需对《高校毕业生登记表》进行统一收取归档,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并按盖章时间安排表(见附件)到党办盖章,在“学校对其就业的意见”处加盖“同意就业”章;在“学校组织意见”处加盖“同意毕业”章和学院公章

二、各班级需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依照模板按生源地分类排序建立电子目录(模板见附件)登记表顺序和电子目录顺序需一致。

三、个别学生未能及时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需将学生姓名在电子表格的最后排列,并在备注一栏注明未交;请各辅导员设法联系未交学生及时填写登记表,没能交上的,视为毕业生档案不完整,省机要局不予寄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2420日前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交至学生处吴洪磊老师(北校区经管学院和文法学院于424日前到南校区盖完章后交至学生处即可),各班级电子目录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压缩后发到学生处学生档案室邮箱ycdangan@126.com(二级学院需留存电子目录,以备收缴学生综合测评登记簿时使用)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致电88253135咨询。

 附:盖章时间安排表

电子目录模板

 

 

 

  

学生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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