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分配指标,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09、2010、2011级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名额分配:全院共评出12人(本科生5人,专科生7人),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将从全院范围内择优上报,各二级学院参评人数5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5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10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3名候选人。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四、评选程序:各二级学院要在评选范围内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和二级学院领导审核,须在班内和二级学院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交到学生处,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各二级学院须于2011年10月12日前将候选人申请表、成绩单、评审报告(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电话88253135。
附: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学生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