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文件:济政发【2007】27号《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学院【2011】53号《新葡的京集团8814关于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核准,学生处汇总审批,报学院资助工作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会议同意,现将初审名单公示如下:
附: 省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
公示五天,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反映。
监督电话:88253135 联系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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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