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宗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结合我院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特将本月设为“心存感恩,励志奋进”主题教育活动月,在大学生中全面实施感恩励志教育。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关爱他人、热爱学校、热爱祖国、立志成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学生增强感恩励志意识,践行感恩励志行动,提高学生自强不息的奋斗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心存感恩,励志奋进
三、活动时间:2012年 11月20至
12
月
20
日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11
月
20
日
――11月23日)
1.
11
月
20
日
,学生处在大学生活动中心楼前,组织开展“心存感恩、励志奋进”主题教育活动月签名活动。
2.学生处在学生工作网发表“心存感恩、励志奋进”主题教育活动月倡议书。
3.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宣传动员并张贴“心存感恩 励志奋进”主题教育活动月倡议书。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11月23日―12月15日)
1.奋发励志教育
(1)举办专题讲座。各二级学院举办专题讲座,宣讲国家和学院资助政策,使得到奖助学金的同学更加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更要让全体同学知道国家和学院对广大学生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激励全体学生艰苦奋斗、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2)“发现身边的榜样”推荐活动。各二级学院选拔学生中的优秀典型,生活自强不息,学习突出等各方面优秀的学生都可以入选优秀典型。各二级学院要充分挖掘,形成其事迹材料,并在所在学院进行广泛宣传,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各二级学院在
12
月
15
日前
把先进典型事迹材料(报送数量见附件)电子版报送至教育科邮箱xscjyk@126.com,由学生处汇总、审核、选拔,组建我院学生先进典型事迹宣讲团,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宣讲。
2.考风考纪教育
各二级学院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自觉学习、诚信学习的观念、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3.亲情感恩教育
(1) 召开“感恩的心”主题班会,开展心怀感恩教育。组织学生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交流、讨论发生在身边的感恩故事,引导学生感恩老师、感恩父母、感恩社会、感恩学校,培养同学们感恩、诚信、自强意识,在成长道路上自强自立,真诚待人。
(2)“亲情感恩”活动。倡议学生每周给父母打一个电话或寄一封书信,及时了解远在家乡父母的身体和生活情况,送去儿女的问候,激发对父母的感恩之情。
(3)感恩母校、共建和谐校园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文明礼貌、行为举止教育、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对存在一些不文明、不和谐的现象。如抽烟,酗酒、赌博、网瘾、违章用电、染发等现象予以及时纠正,倡导做新时代大学生、构建美丽和谐校园。
(4)开展“感恩学校、孝敬父母、尊敬老师”感恩教育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二级学院将优秀征文(报送数量见附件)在
12
月
15
日前
将电子版发送至教育科邮箱xscjyk@126.com,由学生处汇总、审核,选出优秀征文电子版挂在学生工作网“获奖学生风采”栏,纸质版张贴在学生处宣传栏进行宣传,并由教育科整理汇编成册。
4.开展“感恩教育”奖助学金学生获奖感言征集活动
以国家奖助学金为契机,在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中广泛征集获奖感言,以激发学生心怀感恩,立志成才的信念。获奖感言电子版发送给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整理汇编成册。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2月15日―
12
月
20
日
)
各二级学院对本次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将开展活动总结、开展各项活动的材料、活动照片、活动新闻稿件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教育科邮箱。
学生处组织召开“心存感恩,励志奋进”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大会,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学生先进典型事迹宣讲团”在总结大会上进行现场宣讲。学生处同时筛选二级学院活动材料进行全院张贴宣传。
五、活动要求
1.明确职责,严格标准。此次活动由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各二级学院要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严格制定方案。仔细研究、科学规划、认真落实、开展活动要切实确保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每一位学生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确保活动的有效进行,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实施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及时报送。
学生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二级学院推荐优秀感人事迹和感恩励志优秀征文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