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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2013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党委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定于4月中旬举办2013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通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觉悟,增进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努力培养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进取,模范作用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奠定基础。

二、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和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等内容。

通过学习,明确党的性质、宗旨、最终目标、指导思想、纲领和任务,明确入党的条件和党员标准,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远大理想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结合起来,坚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建设高水平民办大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培训形式:动员教育、集中辅导、网上学习与参观德育基地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五、培训地点:学校学术报告厅。

六、几点要求

1、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坚持不培训不发展,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推荐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要按照程序,认真审核,确保质量;一般要经过基层党组织培养一年以上,品学兼优、表现突出、模范作用好、群众威信高、招生业绩好的学生;参加培训的人数可按全年发展计划数的1:2推荐。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经培养发展成熟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视情推荐1-2名参加培训(前几年已参加学校集中培训的不再推荐)。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动员教育,提出要求,自觉遵守培训班的纪律,确保集中精力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网上学习。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一名同志为培训小组组长,负责对本单位培训学员的管理。

3、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确定后,要提前通知本人做好准备,培训时携带学习笔记本,确保按时参加培训。

4、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理论考试。

5、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4月12日前将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电子版报党委办公室,邮箱:13806404367@163,com。

附:新葡的京集团88142013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已发英才党建工作联络群“群共享”)

学院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