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15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1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第15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各部门:

“山东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我省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齐鲁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省“十二五”建设,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而努力奋斗,团省委、省青联决定,于“五四”期间联合表彰第15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我院将提名2人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14周岁至40周岁(1971年5月1日―1997年4月30日出生)的目前在我院学习、工作三年以上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二、申报程序和手续

推荐人选由各单位(部门)提名,每个单位提名不超过2人,且提名人选必须是在本部门工作、学习的人员。各申报单位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所在单位(部门)党、团组织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填写《第15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制作反映申报人选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事迹录像片(具体要求和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部门)于2011年3月7日前将人选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2份及2张候选人5寸彩色工作照片,报送团委组织部(新综合楼团委一层),同时将文字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团委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88253132

联系人:王坤丽

电子邮箱:yctuanwei@126****

附:第15届“山东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