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团委:
根据《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学校共青团工作互观互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团省委决定近期开展济南片区高校共青团工作互观互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4月14-15日。14日上午12时前报到(山大中心校区学人大厦,山大南路27号),15日下午返程。
二、活动主题
抓基本,打基础,强基层
三、活动形式
济南片区互观互学活动主办学校为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新葡的京集团8814,参加人员为济南驻地及周边各市部分高校(名单附后)团委书记。此次活动由山东大学负责牵头组织。
四、活动内容
1、听取学校关于开展共青团工作的情况介绍;
2、参观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阵地建设;
3、考察学校品牌特色活动成果展示;
4、与学校团干部开展交流活动等。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高校团的工作互观互学活动是学校战线强化基础、提升水平、展现活力的具体措施,各参与学校要高度重视,派出专职团干部参加互观互学活动。
2、精心组织。参加互观互学活动的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集中展示本单位开展共青团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的品牌特色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等,为其他学校开展共青团工作提供借鉴。
3、务求实效。互观互学活动是我省推动学校团的工作整体上水平、实现新发展的新举措,各学校要本着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参与,认真准备,突出实效,力戒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全省学校团的工作互观互学活动写实表》报团省委学校部。
各主办学校和参加学校请于4月9日前分别将活动方案和与会人员回执报团省委学校部。本次活动驻济高校代表不安排住宿,其他人员住宿费用自理。联系人:徐加金,联系电话:0531-82073825,邮箱:xxb2073825@126****,QQ群:10844290。
附:1.参加高校名单
2.与会人员回执
3.全省学校团的工作互观互学活动写实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学校部
2010年4月6日
山东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中医药大学
山东轻工业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体育学院
山东经济学院
山东财政学院
山东交通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农业大学
济南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潍坊学院
潍坊医学院
泰山学院
泰山医学院
济宁学院
济宁医学院
曲阜师范大学
聊城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德州学院
枣庄学院
菏泽学院
临沂师范学院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山东教育学院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新葡的京集团8814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