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1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新葡的京集团88142011年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总支):

为了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努力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良好氛围,引导和鼓励我院毕业生服务西部、支援西部,促进就业创业,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全面开展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具有新葡的京集团8814统招学籍的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二、招募原则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

三、服务内容

2011年西部计划共设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层社会管理等七个专项行动,建议我院学生结合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优势,集中选择基础教育、基层青年工作和服务新疆行动。

四、招募报名工作时间及安排

今年我院的招募报名工作分网上报名、学院审核选拔、确定我院志愿者并上报省项目办三步进行,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4月20日---5月15日)

(1)网上报名。4月20日---5月15日,参加“西部计划”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参加“西部计划”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一式三份)。报名表由二级学院基层团委(总支)书记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5月16日前由二级学院基层团委(总支)统一将《报名登记表》交至团委。

(4)交成绩单。参加“西部计划”的学生打印成绩单,并加盖二级学院行政和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公章。

2.学院审核选拔(5月15日---5月20日)

各二级学院对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由基层团委(总支)书记在报名学生《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团委项目部。团委项目部在收到“西部计划”报名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对其在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其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健康状况、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及时录入到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同时进行纸质报名表的审核。

3.确定我院志愿者并上报省项目办(5月下旬)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过对报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健康状况、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的考察,经面试合格,确定我院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报省项目办。同时,团委将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把所有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入选志愿者不能按要求到岗时后备志愿者及时递补。如出现部分基本服务岗位确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时,团委将及时启用后备服务岗位进行调换,以保证招募指标的圆满完成。

五、招募选拔标准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学院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笔试、面试。根据我院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

(3)统一体检。6月5日左右,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携带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并签定协议书。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六、政策保障

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院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院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即,一是自2011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包括地方项目)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报考公务员享受加5分的优惠政策。(特别备注:今年政策可能还有调整,以上保障仅作参考)

省级项目办积极争取党政大力支持,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七、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2.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每人200元。

八/招募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今年是我院首次参与西部计划,省项目办分配给我院的西部计划指标将根据报名情况而定。各基层团委(总支)要严格按照新葡的京集团881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办公室设在志愿者工作部)安排,以加强领导、明晰职责,保障“西部计划”的顺利实施。从2011年起,西部计划各学院报名人数将作为基层团委(总支)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2.大力宣传、广泛动员

各基层团委(总支)要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展板、海报、宣传板、公告栏、人人网、微博、QQ群、飞信等方式等多种形式面向毕业生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着力宣传“西部计划”的制度规范和成功经验,努力树立“西部计划”科学发展的良好形象。高扬理想主义旗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着力宣传扎根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支医、支教、支农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努力形成“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的导向,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

3.认真组织、严格选拔

各基层团委(总支)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全国项目办2011年公布的志愿者条件和选拔程序,认真做好招募工作,真正将具有奉献精神品学兼优且自愿到基层经受锻炼、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的本、专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拔到“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中来。

十、咨询方式

新葡的京集团881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设在团委(新综合楼北楼团委一层),联系人:王坤丽老师,联系电话:88253132。

特此通知。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

新葡的京集团881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