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文件
院团发[2008]08号
2008年新葡的京集团8814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
为科学规范地考核和评价团总支的工作,健全完善学院共青团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全面推进学院2008年的共青团工作,根据《共青团济南委2008年工作要点》、《2008年山东省学校共青团工作要点》和《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的基本要求,参照《2008年山东省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办法
根据“一票否决+工作项目得分+专家评审得分”的原则,采取否决与积分相结合的办法。
(一)一票否决部分
团费上缴达不到规定标准,重大情况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规范化建设评估不达标的,取消红旗团委评选资格。
(二)工作项目及标准
1、思想政治教育
(1)充分利用学院晋升本科院校、建校10周年、德育评估、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评估、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举办北京奥运会、学习贯彻团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等重大契机,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我为升本作贡献”、“强国之路,青春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有特色有实效(20分);
(2)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载体和新方法,及时报送典型工作案例(10分);
(3)注重培养和发现学生先进典型,并积极推荐参加“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标兵”、“大学生自强之星”等省级、国家级评选表彰(20分,在此基础上每入选1人加5分);组织开展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10分)。
(4)建立大学生思想动态监控体系,及时把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报送信息及时;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对校园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处置得当,上报及时(15分)。
(5)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面向学生公开专职团干部电子邮箱,及时回复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15分)。
2、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评估
在2008年山东省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评估自评、互评过程中,成绩优秀(20分);成绩良好(10分);
3、学生成才创业工作
(1)重视“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方案具体,可操作性强(10分);建立结合专业特色的“学士后流动站”,每新建一站,加20分;建立提供锻炼岗位的企事业单位用工需求信息库和准备进站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信息库,(5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等各种媒体,广泛发动毕业生进站工作(5分);做好进站学生的动态管理工作(5分);积极与企事业单位联系,努力促进毕业生与企事业单位对接(5分);每有一名毕业生进站工作,加1分。
(2)认真做好“青春创业基地”建设工作,积极寻求企事业单位支持,建有规模、数量与学生数比例相适应的实践基地,每新建一个基地加5分;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依托基地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5分);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组织学生到基地开展挂职锻炼、毕业实习、技术合作等活动(5分);邀请基地企业的成功人士对学生进行创业就业指导和培训,根据基地企业的用工需求和标准,做好毕业生的选拔工作(5分)。
(3)认真开展创业教育,对学生进行创业、就业指导和培训(10分)。
(4)积极承办“新葡的京集团8814青春创业论坛”,每承办一次加10分;利用网络为学生学习、创业、择业、心理咨询等提供服务(10分)。
(5)认真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拓宽济困助学资金来源(20分);
(6)深入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诚信教育,有队伍、有特色、有成效(10分)。
4、科技创新活动
(1)开展经常性的学生科技活动,丰富校园科技文化氛围(5分),每开展一项有特色、有成效的活动加5分;建立健全鼓励学生科技创新的机制(5分)。
(2)参加校内各项科技竞赛,在校内竞赛中获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1.5分、1分、0.5分)。
(3)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济南市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和其他全国、省级各项比赛,在校内竞赛中获奖(特、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在市级比赛中获奖(特、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在全省比赛中获奖(金、银、铜奖每项分别加10分、8分、6分);在全国比赛中获奖(金、银、铜奖每项分别加20分、16分、12分);以上加分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通过举办成果转让会、项目洽谈会等形式,积极促成优秀的大学生创业计划成果与企业对接,争取企业的资金支持(10分)。
(4)积极备战第二届济南市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大赛(10分)。
5、社会实践活动
(1)对社会实践活动高度重视,有计划,有措施,人员、经费有保证(5分),建立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10分)。
(2)社会实践团队获得学校立项资助,每队加10分。
(3)圆满完成学校部署的暑假和寒假“三下乡”活动各项具体任务和指标,取得良好育人效果(10分)。
(4)活动期间,及时、准确报送活动情况、总结(5分)。
(5)获优秀指导者、优秀学生、优秀团队称号(校级每项加1分,省级每项加5分,全国级每项加10分),优秀调查报告在校内竞赛中获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1.5分、1分、0.5分)。
(6)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每开展一项成效显著的活动加5分。
(7)完善志愿者活动机制,规范志愿者活动,活动记录完整,志愿者每年提供志愿服务48小时以上(15分);有队伍每支加5分。
(8)志愿者活动获校级表彰(1分);市级表彰(2分);省级表彰(5分);获团中央表彰(10分)。
6、校园文化活动
(1)广泛开展内容积极向上、学生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10分);每开展一项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加5分。
(2)重视校园文化队伍建设,建立大学生艺术团(10分);积极支持校大学生艺术团的发展建设,积极推荐有专长的同学报名参加校大学生艺术团。(10分)
(3)在共青团规范化建设预评估、评估、校庆期间承办校园文化活动,每项加10分。
(4)积极参加新葡的京集团8814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电脑科技文化艺术节等各项科技文化活动。(20分)
(5)积极参加校内和全省、全国各项比赛(5分)。在校内比赛中获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1.5分、1分、0.5分;组织奖加5分);在全省比赛中获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分、2分、1分);在全国比赛中获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4分、3分、2分);以上得分只取最高分,不重复累计。
(6)积极参加学校社团风采展示活动(5分);组织指导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10分);获学校表彰(优秀社团每个加5分;单项奖每个加5分);获省级表彰加20分;获全国表彰加30分。
7、团组织建设
(1)按照团省委实施共青团“凝聚力工程”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工作的新途径,全面推进“五个一工程”,并取得一定成效(10分)。
(2)以“创建五四红旗团总支”活动为载体,以主题团日等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学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团支部的战斗力和吸引力,成效明显(20分)。
(3)进一步改革团校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级团干部和学生骨干培训活动(20分);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和学生加入团组织等有关工作(10分)。
(4)认真做好团内评优和团员违纪处分工作(10分);及时转接团的组织关系(10分);按时缴纳团费,认真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达标升级工作(10分)。
(5)加强对学生会的指导、建设和管理(10分)。重视和支持校学生会的发展建设,积极向校学生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继续做好校学生会干部的培养工作(10分)。
(6)加强对学生社团工作的指导、建设和管理,重视和支持社团的发展建设,指导社团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社团活动,做好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有专业指导老师加10分,有激励措施加5分,有专项经费加10分)。
(7)积极举办社团干部培训班、社团文化交流研讨会(10分)。
(8)积极组织参加新葡的京集团8814“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10分)。
8、宣传工作
(1)及时上报团的工作信息和团员青年思想动态(10分)。
(2)加强信息化建设,团组织网络阵地健全、内容新颖(20分)
(3)在校外新闻媒体上宣传和刊登新葡的京集团共青团工作的稿件,视级别分别加分:
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报道的每篇次加100分;在《中国青年报》等其他国家级新闻媒体报道的加50分。
在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大众日报》、《济南日报》进行报道的每篇次加30分;济南电视台新闻频道进行报道的每篇加20分;在山东电视台其他频道和《齐鲁晚报》、《生活日报》等媒体报道的每篇加15分(不累计);在其他地市及媒体报道的每篇加10分(不累计)。
在共青团中央网站、教育部网站报道的每篇次加20分。在共青团山东省委网站、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报道的每篇次加10分;在其他国家级网站报道的每篇次加5分,在其他省级网站报道的每篇加3分(不累计)。
凡是报纸类的宣传报道必须提供报纸原件及整张报纸;凡是电视台的宣传报道必须提供完整的视频材料,书面证明无效;网站发表的须提供网页报道。
(4)在《英才之路》、《英才共青团》上发表反映团的工作的通讯(每篇加5分);发表理论文章(每篇加10分);《英才共青团网站》发表通讯(每篇加2分)(以上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在“三下乡”社会实践简报发表的,每篇加5分;被文化处评为优秀信息员、优秀稿件(每项加10分),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分)。
(三)专家评审得分部分
年底,团委召开共青团工作总结交流暨工作述职会议,聘请部分校内外共青团工作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团,在审阅各团总支总结材料的基础上,听取各团总支的工作述职(PPT格式),对各团总支年度工作进行评分。
二、考核结果的认定与先进的表彰
按照“工作项目得分占70%,专家评审得分占30%”的原则对各团总支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定,排名前3位的团总支为“红旗团总支”。获得“红旗团总支”称号的团总支主要负责人,任职期满一个考核年度的,同时授予“新葡的京集团8814优秀青年工作者”称号。
各团总支务必于2008年12月20日前,对照本细则,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考核自查分数统计表和各项得分证明材料(如无证明材料,该项工作不得加分)报团委组织部。
本细则解释权归团委。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委员会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2008年 共青团工作 考核细则
报:团市委、院党委
送:校有关部门
发:各学院团总支
校对:龙新良 打字:谭鹏 共印15份 存档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