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鲁英才教字[2015]1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及项目进度情况,现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形式和流程
验收工作采用结题材料审阅与答辩结合的形式,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毕业生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验收。
1.由项目组学生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至各学院;
2.材料经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审阅通过后,制作答辩PPT;
3.项目组成员以PPT形式进行项目汇报并回答专家组提问;
4.专家听取汇报、点评、查阅相关材料后评议并形成检查结果,各学院汇总且经学院项目工作小组签署意见后,连同推荐的优秀项目名单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注: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还需在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提交结题报告。
三、结题标准与成绩评定
(一)结题验收标准
各学院可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结题验收标准并将结题标准报备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基本要求如下:
1.项目已完成中期验收;
2.省级、国家级项目需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填报两次季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并通过学校审核;
3.项目组应按照项目研究计划完成预期成果;
4.相关材料齐全。
(二)成绩评定
1.项目成绩评定采用四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2.优良比例参考:优秀项目控制在5%以内,优良比例之和不超过60%;
3.结项成果无实物、公开发表论文、专利的项目最高成绩为良好;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申报书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的;提供的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经费使用弄虚作假的;剽窃他人成果的;其他应受惩罚的行为。
商学院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