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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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生实验(实训)守则

发布日期:2023-04-08    作者:         点击:

一、学生应在上课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实验(实训)室,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

二、学生应在自觉保持实验(实训)室的安静、整洁,不能在室内吸烟、饮食和大声喧哗。

三、严格预习制度。学生在实验(实训)前做好预习,了解该实验(实训)的内容、要求及有关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四、实验(实训)操作开始前,学生不得擅自使用仪器设备,待准备就绪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动手操作。

五、学生在做实验(实训)过程中,应爱护各类仪器设备和工具、元器件。注意安全,节约用电,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遇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切断电源等)。

六、对操作或者设备如有疑问,应向有关指导教师提出。仪器或者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

七、每次实验(实训)完毕,应先由指导教师检查实验(实训)结果并签名,然后将仪器设备、工具元件等整理复原、切断电源,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才能离开。

八、学生应按时送交实验(实训)报告,缺交1/3以上者,该实验(实训)课程按不及格处理。

九、毕业生需要做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课题,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才能进行。

十、除必要学习用品外,学生不准携带其他物品、食品进入实验(实训)室,特别是不准自带与实验(实训)课程无关的光盘等,否则一律没收。

十一、为培养学生动手操作能力、提倡由教师或学生自行设计教学计划外的探索性、研究性实验,但须先向有关实验(实训)室提出申请,批准同意后,进行统一安排。

十二、本规则由指导教师、实验(实训)技术人员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对不遵守规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学生应停止其实验(实训)。对造成仪器设备、工具等损坏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按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