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说明

发布日期:2022-10-01    浏览次数:

申报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对象:

 (一) 从市外引进,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市委人才办”)认定的 A、B、C、D 类高层次人才;

 (二) 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 TOP200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三) 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及各区 (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 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申报条件:

(一)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人才家庭在济无自有住房;

  2.在济实际租房居住。

人才家庭自有住房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参加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二)、(三)、(四)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

     1.毕业时间不超过3年。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 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申报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遴选程序:

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实行常态化申报。用人单位在济南人才网 (http://rc.jinan.gov.cn/)注册单位账户,为申报人开通申报权限,申报人通过生活和租房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个人信息后 (A、B、C、D 类人才需上传房屋租赁合同),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核实确认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区县人社部门。

申报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扶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补贴申报审核通过次月起,分别给予 A 类人才每月5000元、B类人才每月4000元、C 类人才每月3000元、D 类人才每月2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补贴。  

申报对象中第 (一)类人才,最长补贴5年;第 (二)、(三)、(四)类人才,最长补贴3年。


附件:

1、《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2、《生活和租房补贴个人信息变更流程》

3、《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社保卡信息确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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