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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2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为了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鲁英才教字﹝2015﹞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新葡的京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已获批国家级、校级大创项目立项且未结项的主持人本次不能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二、选题范围

具体要求参照《新葡的京集团881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组须由3-5名学生组成,明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本年度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

2.申请立项的各类项目,应注重使学生完整体验和参加从资料搜集、申报书编制、方案设计与实施、数据采集与分析和总结等全过程的训练,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3.选题和确定研究内容时应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题目过大、偏难。项目工作量应适中。

4.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申报名额(见附件1)组织申报和排序推荐,学院可根据学生申报情况超额推荐

5.各学院须应及时征集指导教师科研项目并向学生公布,供拟申报项目的学生选择研究课题。

四、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

五、指导教师要求

1.每个项目应有至少1名相关学科、具有研究或创业经历的指导教师,有条件的学院可以为项目组提供1名专家导师。

2.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为1项,指导能力强且有科研项目的教师及教师数量较少的学院可以适当放宽。

六、组织管理

1.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项目的申报审核、组织实施、条件支持、进度与质量检查、技术指导等工作。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主要审查申报资格、项目对学生训练的适用度,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研究计划的可行性、申请者的研究能力、时间以及项目实施的条件、指导教师的可靠性等,尽可能采用学生报告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确定申报项目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后提出立项方案,经审定后由教务处向全校公布立项结果。

七、激励政策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可以申请创新学分,学校为指导教师计算工作量,进行大创专项评优、评奖。

八、提交材料

1.《新葡的京集团8814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稿,一式3份)。

2.《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和电子稿,一式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学院章)。

3.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7)。

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九、其它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项目。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和领会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调动学生和教师积极性,认真指导、组织和安排学生申报。

2.教育厅将于2015年秋冬开展省级创新创业项目的支持计划。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省级创新创业项目也将从已立项或结题的校级项目中推荐。

3.校级、省级大创项目工作指南参照教育部发布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执行。

4.相关附件请到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目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ycxy.com/znbm/jwc/xzzq/

5.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丁永香;联系电话:88253552,内线3552。

附件:

1.新葡的京集团8814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项目数量一览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表格

3.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南

5.《新葡的京集团881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

7.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