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类别
省级教改项目:类别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类,其中: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重大专项围绕特定立项选题进行申报。
校级教改项目和产学合作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种。
三、立项要求
(一)省级教改项目
1.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须为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19年9月—2022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重大专项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
2.申报限制。以项目主持人身份可申报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或重大专项1项。目前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二级学院(部)管理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3.其他要求。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专项主要参与者无人数限制。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型。
根据省厅要求,项目立项之后,一般情况下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请各项目在申报时慎重考虑项目组成员情况。
(二)校级教改项目和产学合作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是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有一定教学实践和管理经历,并有一定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限主持申报一个项目,有校级在研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有撤销项目的3年内不得申报。
2.项目要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基础,且改革成果不仅仅局限在理论层面,要突出成果的实践性、实效性和可推广性。
3.鼓励跨部门联合申报,共同研究工作机制、管理体系类项目。
4.已立项的国家、省、校级各类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参与人员(含申报人)不超过8人,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6.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需要有合作企业共同研究完成。开展合作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合作诚信度。其所在行业应与新葡的京集团专业相关,管理体系、技术水平在本行业居于领先地位;或其所在行业是朝阳行业,是国家政策支持优先发展的行业,其管理体系和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中高水平。
四、立项程序
(一)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程序(附件1)
1.申报人填写《2022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简称《申请书》(附件1中3),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根据申请人的研究能力与研究基础,项目的研究价值、研究思路、预计成果与应用等情况,结合各教学单位的重点工作遴选优秀项目,对推荐项目排序、汇总,填写《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1中4),并连同入选项目的《申请书》一并送至教务处。各教学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工学院、商学院不超过3项。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定稿后按要求在“教改系统”中进行填报,教务处提交有关材料至教育厅。省级未立项按照校级认定。
(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程序(附件2)
1.申报人填写《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简称《申请书》(附件2中2),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各院(部)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结合院(部)的职责范围和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根据申请人的业务能力、研究目标与内容等方面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对本单位遴选后的项目进行排序、汇总,填写《2022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2中3),并连同入选项目的《申请书》一并送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形成书面意见;经主管校长审批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
(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程序(附件3)
1.项目负责人填写《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中2和3),并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报所在单位审查。
2.各教学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报书》《汇总表》(附件3中4)有关材料提交教务处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教学单位项目建设内容、工作计划和预期目标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审,并确定是否立项。
3.拟定立项后,校企双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协议由各教学单位初审后报教务处,统一按照学校审批流程报审。
五、材料提交
请各院(部)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于11月13日前交至教务处(办公楼3006-1),电子版分类打包发至邮箱ycxyjyk@sdycu.edu.cn。
联系人:刘楠楠薛景兰,电话:15953109786
附件1:
1.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2.2022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202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2:
1.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
1.关于印发《新葡的京集团881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申请书-基地建设项目
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申请书-除基地建设类的其他项目
4.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