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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及答辩准备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2   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术规范意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2〕27号),现就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及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工作

(一)查重检测范围

全体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和参加今年答辩的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二)查重检测时间

首次检测时间:4月24日前完成;二次及以上检测时间:4月30日前完成。

未经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认定为不及格。

(三)重复率要求

注:R 为总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Q 为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是指去掉这篇文章引用文献内容后的比例,知网一般是识别标注引号的内容。

H 为校内互检比,是指和本校其他论文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首次检测,结果为 A 类,视为通过检测,参加一辩;

2.首次检测,结果为 B 类,由指导教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须进行第二次检测。

第二次检测结果为A 类,参加一辩;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为 B 类,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再次查重,合格后参加二辩,仍不合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

3.首次检测,结果为 C 类,学生不允许参加一辩。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再次查重,合格后参加二辩,仍不合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

(四)操作方法

本次查重检测利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相关事项详见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注意事项及操作说明(附件)。

二、答辩资格审查

1.各学院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工作。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分别根据评价标准利用管理系统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填写评语及成绩。

注意,指导教师务必确认学生查重合格后,方可进行指导教师评价。指导教师评价后,由评阅教师进行评阅。

2.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新葡的京集团881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指导教师初审,答辩委员会复审。往届毕业生申请补答辩与应届毕业生申请流程相同。

答辩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新葡的京集团8814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2〕27号)。

三、答辩工作预安排

1.答辩时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可以组织多轮:第一轮答辩5月14日前结束。最后一轮5月21日前结束。

2.答辩方式:线下答辩。

3.抽查及复检:论文答辩结束一周内,修改上传终稿至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学校将组织抽查复检,同时,按照新葡的京集团881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终稿也将查重。

4.成绩评定及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应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进行。拟定5月24日之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附件: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注意事项及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