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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良学风宿舍”、“优良学风班集体”流动红旗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12-18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班集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凝聚作用,营造进取拼搏的学习环境和团结奋进的班级风貌,切实推进我院班风和学风建设,现开展“优良学风宿舍”、“优良学风班集体”流动红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对象

工学院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班级。

三、评选项目

(一)“优良学风宿舍”流动红旗

(二)“优良学风班集体”流动红旗

四、评选机制

(一)班级同学中在本学期有重大违纪行为获得处分,一票否决。

(二)班级同学在教学课程中如有旷课行为,按照每人次每课时0.5分标准进行扣分。

(三)各班在本月内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相关活动,按参与人数占全班百分比排序。

(四)各班团支部积极组织学习强国和青年大学习。

(五)各班同学参与专业及文体赛事获奖情况。

(六)各班组织团建及主题团日活动情况。

五、评选流程

(一)宿舍、班级自行申报材料;

(二)辅导员初审;

(三)年级长复审;

(四)学院终审;

(五)颁发流动红旗。

年级

“优良学风宿舍”流动红旗

“优良学风班集体”流动红旗

2023级

8

9

2022级

8

9

2021级

4

4

2020级

0

0

六、申报时间

各宿舍、班级于12月18日19:00前将报名表交至辅导员处,经年级长复审后上交学院。


                                                                      

工学院

202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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