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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8-26   来源:安全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教育主管、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工作部署要求,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案件发生,全力保障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期间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秋季开学期间是各类校园安全案件事件易发多发时期,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开学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保持高度警觉,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压紧安全责任,落实落细防范措施,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落实安全教育,增强忧患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学生入校前组织所属全体教职工开展“秋季学期开学安全第一课”(宣讲稿详见附件1),共同学习校园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入校后,二级学院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秋季学期开学安全第一课”(宣讲稿详见附件2),就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防火、防交通事故、防盗、防诈骗、防暴力欺凌、防意外事故、网络信息安全等进行教育提醒,有效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因事不能参加第一课的,须要补课,确保安全教育提醒一人不落。

三、开展自查自纠,消除风险隐患。学生入校前,要重点开展拉网式安全自查自纠。要坚持排查与整改相结合,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落实防控措施,建立治理台账,限期消除隐患。

1.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师生员工宿舍、教学楼、餐厅、超市、商业场所、机房、配电室、仓库等消防安全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单位:安全管理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

2.资产和设施设备安全。(负责单位:各单位各部门)

3.燃气安全、电气安全和食品、药品、饮用水卫生安全。(负责单位:后勤处)

4.治安防范、道路交通、人工湖安全。(负责单位:安全管理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

5.建筑物内通往楼顶平台的门是否锁闭。

教学楼和实训楼由安全管理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锁闭;

师生公寓楼、大学生事务中心楼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检查锁闭;

餐厅由后勤处负责检查锁闭;

图书馆楼由图书馆负责检查锁闭。

四、加强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学校安全管理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要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问题和突发情况。要提前联系驻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帮助维护学校安全秩序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五、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学校秋季学期开学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向学校值班领导、单位主管领导、有关责任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漏报。因工作渎职失职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抓好重点管控,迎接上级检查。加强意识形态维稳、网络舆情管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安保等重点工作管理,保障平安稳定开学。8月26日至9月6日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情况、畅通生命通道工作落实情况),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防溺水工作、校车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等。学校根据检查内容,做了分工安排(详见附件3),请相关负责单位8月26日前做好佐证材料和备查现场准备。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工作落实情况形成记录台账,留好佐证材料备查(记录、图片、签字等)。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4)请于9月30日前报学校安全管理处。

联系人:南校区吴朝阳,联系电话18595268110;

        北校区韩长江,联系电话15905319300。

新葡的京集团8814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