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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6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要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突出重点时间节点安全教育,避免因燃放烟花、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要突出做好重点领域检查,进行一次认真深入的“回头看”。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学生放假告知义务,即:学生放假离校前电话告知其家长,学生放假时间、乘车时间及方式;要求学生安全回家后家长与学生一同给辅导员报平安;放假外出打工的学生,辅导员必须登记好学生打工地点、单位、联系方法并电话告知其家长;对于未按规定落实告知义务的学院或辅导员,学生一经出现失联或陷于传销陷阱现象,其后果由学生辅导员和所在二级学院负责。

三、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学校或班级(社团)名义擅自组织师生员工假期集体外出活动。

四、在假期需在校加班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报保卫部门备案,其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五、假期进校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管理部门提交《施工备案表》报保卫处备案,维修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六、办公室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等。对本单位用电设备设施逐一检查,确保切断电源。锁好门,关好窗。

七、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盘查外来车辆人员,职工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园并实行登记管理。

八、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

新葡的京集团8814保卫处

二○一五年元月十六日